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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夷山一中实施“德育导师制”工作方案 | ||
| 作者:政教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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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一中实施“德育导师制”工作方案 一、实施“德育导师制”的必要性和目标。 “德育导师制”是指在“整体、合作、优化”的理念指导下,把学校的德育目标、任务分配到导师身上,导师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原则。”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的一种德育工作模式。它是一种个性化,亲情化和全员化的德育模式,是班主任工作的必要、有效的补充。教师的工作具有双重性,既教书、又育人。新的教育理念,要求教师以参与者的身份,走到学生中去,在与学生的交往中展示自己,发挥自己特长,以自己的言行、学识、处事风格去影响学生,引导学生,感化学生,使自己真正成为人师。 二、“德育导师制”的基本职责与工作机制。 1、基本职责 (1)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经常检查、督促、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4)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生理上,心理上的困惑,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锤炼不怕困难的毅力,培养增强学生适应环境,独立处事等方面的能力。 (5)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学生在家表现,反馈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及表现。 2、工作机制 为了使“德育导师制”工作能顺利开展,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 ①建立受导学生档案及导师的工作计划,目标; ②建立该项工作的汇报制度; ③建立家访联络制度; ④建立导师与学生定期会晤制度; ⑤建立考核评估制度,以保证导师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德育导师制”的考评方案 学校大力提倡“德育导师制”工作,各年段要不折不扣地把它落实到行动中。各年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思想表现特征、学业特征、毕业班与非毕业班特征,认真组织实施“德育导师制”工作,这项工作完全是一种自觉的行为,每位教师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心,身体力行。我们强调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就应该从平凡的小事,平实的琐事中做起,您的真诚举动,您的肺腑之言,都将给学生以启发,给学生以教育,给学生以信心。熟语说:“诚之所至,金石为开”,也许您的指点迷津将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您的智慧将使孩子们重新点燃希望之灯。为了落实好“德育导师制”工作,我们广泛地征求意见,出台了“德育导师制”的考评方案,内容为: (一)各年段要组织教师认真开展“德育导师制”工作,年段要有开展“德育导师制”的方案,每学期要集中安排2~3次教师到班级和学生面对面交流沟通,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德育导师制的专题研究会,或经验介绍会,或表彰会等。年段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政教处,学校对这项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年段给予表扬并给予加分。 (二)每位教师要扎实地把“德育导师制”工作做起来,每月至少一次找学生沟通,写好交流的主要话题,对这项工作开展比较好,又有一定的文字材料为依据,非班主任可在年终考核得基准分5分,同时,可作为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 (三)若某年段“德育导师制”工作做得比较突出,该年段年终考核基准分可整体上调至6分,甚至7分。没有担任“德育导师制”工作的教师,取消基准分,即不能得分。 (四)对“德育导师制”工作开展较突出的个人,非班主任年终考核分可同班主任一样(7分),也可作为推荐各级各类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重要条件。 (五)学校每年将开一次“德育导师制”工作专题会(含表彰会),不断地推广成功的经验,也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德育导师制”工作。 武夷山一中 2008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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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政教处 责任编辑:wysz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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