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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采芳奖学金今年起更名为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 | ||
| 作者:省教育厅 文章来源:省教育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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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庄采芳奖学金”将更名为“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在普通中学中选送优秀学生,于6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逾期视为弃权。 据了解,今年全省奖励200名,奖金为1000元。其中福州市28名,省直中学10名(福州一中5名,师大附中5名)、厦门市10名、莆田市17名、三明市13名、泉州市34名、漳州市21名、南平市13名、宁德市13名、龙岩市17名、惠安县10名、泉港区10名、集美中学4名。 据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上年已获“庄采芳奖学金”者不再参评。凡获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牌的另设特别奖。 据了解,由香港庄士集团提供资金设立的“庄采芳奖学金”已颁发20届,奖励了我省普通中学4525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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